武汉科技大学学生问答

学校资料

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合作,需要办理哪些报备和审批手续?

教学科研人员开展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学术访问、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出国(境)活动,属于因公出国(境),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并持因公证照出访。

校内各单位应在每年末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报备下一年度计划。除年度计划外,教学科研人员还需在拟定行程日前3个月报送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,以便在出发前办完因公临时出国(境)手续。

由所在单位报备年度计划;个人具体行程确定后,在拟定行程日前3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。

资料依据

原文发布于2025-12-16

更新于

关于报送2026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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