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科技大学学生问答
2025年现行学士学位细则
本科拿学士学位:绩点和其他条件
普通本科拿学士学位,须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实践、全部考核合格,通过毕业设计(论文),取得规定学分;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.0。达到条件后,按时向学院交学位申请表,由学校审定。
- 毕业条件
- 培养方案课程及实践全部合格,取得规定学分,通过毕业设计(论文)等毕业环节。
- 学位绩点
- 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≥2.0;总学分及必修清单由本专业、本人年级的培养方案确定。
- 申请
- 本人交申请表→学院审核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→本科生院汇总→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。
绩点不足、延长学习年限和学位复核
毕业总学分、课程和实践要求写在本人专业及入学年级的培养方案里。逐项核对必修课、各类选修、实践和毕业设计的完成情况,再分别核对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。
仅因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.0未获学位时,第七条允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申请:毕业时通过全国统考获国内高校硕士录取;学校认定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序前五,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序前三;发表规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专业相关论文;获授权发明专利;毕业当年入伍或参加规定国家基层项目且未超最长学习年限;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情形。申请仍须学院认定和学校审定。
论文申请情形要求武科大为第一完成单位,本人为第一作者;校内指导教师第一、学生第二时,学生视同第一作者。发明专利须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作者,专利权人仅为武科大。上述情形针对绩点不足,缺毕业学分、实践或毕业设计未通过须先补齐相应毕业条件。
学籍规定第57条允许基本学制内未达到毕业或学位条件的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。毕业学分已修满、培养方案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.0,打算继续修课提高成绩的,应在当届毕业审核前主动提交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》。已经处于延长年限内的,把现有学籍状态、剩余年限和缺项交学院核对续读手续。选择结业离校、再返校考核换发毕业证的,2025年学位细则第六条规定不授学士学位。
2026届毕业通知把未达到毕业标准、未到最长学习年限、未提交结业申请的学生列为默认延长;已达到毕业标准、仍需继续修课改善学位条件的须主动申请。获准主动延长后,学籍及毕业结论锁定为延长,待本人再次申请毕业或结业;系统已审核毕业后无法再通过延期修课改善授位条件。2026届学院报送主动延长名单的节点为6月11日10时,已结束。延长后的课程、缴费和结业换证手续,见下方对应答案。
本科生院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2025年细则页面,2024版同时废止。申请按学院当届收件时间交学位申请表;按第七条申请的,一并提交录取、竞赛、论文、专利或项目证明。学院公布不授予或撤销学位决定后,有异议者须在7日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交复核书面报告和证据。学院调查后,异议成立的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;不同意学院书面回复的,可直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核。整个程序自学院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。
现在怎么做
- 在教务系统按本人培养方案逐项核对课程、实践、毕业设计、已获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。
- 基本学制内已达毕业学分、平均绩点不足2.0且需要继续修课的,在当届毕业审核前向学院交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》;符合第七条情形的,同时备齐对应证明。
- 按学院当届时间交学位申请表,分别确认毕业、学位两项审核结论;对不授位结论有异议,在学院公布后7日内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据。
资料依据
2025年细则已废止2024版;主动延长与默认延长的具体操作依据2026届毕业通知。
更新于
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武科大教发〔2025〕22号)
读站内存档2026/10/9保存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
核对官网来源
打开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官网原文 ↗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武科大教〔2024〕63号),完整66条及成绩绩点表
读站内存档2026/10/9保存相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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