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科技大学学生问答

2025级起学业奖学金资格与公示程序

研究生哪些情况不能评学业奖

2025级及以后,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、处分未解除、无正当理由未注册、退学或延长学年等,会影响学业奖学金参评。先核对成绩、注册和学籍记录;对资格或名单有异议,在学院公示期提出书面异议。

现在怎么做

  1. 按入学年级核对适用办法,先查成绩、处分、注册和学籍状态
  2. 延期博士核对培养类别与具体年次,请学院确认本人待遇
  3. 发现资格或名单有误,在学院公示期提交书面异议;学院答复后仍有异议,在学校公示期向研究生院提出

学校办法第七条列出六类不能参评的情况:处分未解除;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;在学期间退学、延长学年或其他原因学籍变动;无正当理由未注册;导师认为未履行研究生责任而需要停发;其他不适合继续享受的行为。学业奖学金先看参评资格,再按学院细则排等级,绩点高也要先过资格审查。

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动态评定。2025级起,研一硕士根据入学初试、复试等成绩评,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;研二、研三看上一学年的成绩、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。挂科记录有疑问,先查成绩系统和成绩复核结果,再向学院确认本学年评奖资格。

延期博士另有具体年次规定:2023、2024级普通博士第4年全额、第5年30%;研一转博的硕博连读博士第4、5年全额、第6年30%;直博第6年全额、第7年30%。2025级以后涉及新办法与博士例外的衔接,申请延期时请学院向学校核定;各项金额及延期学费见下方专题。2022级及以前仍按对应旧规定。

2025级起,学院和学校公示各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名单遗漏或资格判断有误,向学院提交书面异议及成绩、注册、学籍等证明;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,在学校公示期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异议。

资料依据

第七条规定不能参评的情形,第九、十条规定公示和书面异议;其他年级按本人适用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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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(20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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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科技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(20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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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(2024,2025级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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